碳收益损失保险(光伏、风电、水电2025版)条款(8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6-05-12
条款(8页).jpg)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下同) 依法设立的光伏、 水电和风电企业及运营商等,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 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 由此产生的赔偿期间内的碳收益损失,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合同所称赔偿期间是指自物质保险损失发生之日起, 被保险人的碳收益因该物质保险损失而受到影响的期间, 但该期间最长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大赔偿期。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