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护人员特定疾病保险条款(6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11-28
.jpg)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保险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见8.1)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保险合同、其他书面或电子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1.2合同成立及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电子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电子保险单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2.1保障计划本合同的保障计划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2投保条件您和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投保人条件凡年满18周岁(见8.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条件凡在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见8.3)感染的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执业医护人员(见8.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