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种植保险试点方案(3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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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对象
各镇街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上的大户,以全部的种植面积投保;可以以村、社为单位,组织种植户集体投保。生长和管理正常。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高粱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粱种植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经过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高粱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保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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