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4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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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李子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李子”),投保人(我区种植李子的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散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投保)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李子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整地块连片种植;
(二)能够清晰确定地块界限、标明具体位置;
(三)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果树种植监管部门规定的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四)生长和管理正常的结果树;
(五)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六)种植面积在2亩(含)以上。
李子保险实施计划XX万亩。
三、保险内容
旱灾、风灾、内涝、冻灾、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雨、非检疫性病虫害、草鼠害。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李子树死亡或者落果、裂果、果实损伤等情况导致保险李子减产的,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旱灾、风灾、内涝、冻灾、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雨、非检疫性病虫害、草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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