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险项目遴选保险经纪机构评分标准(2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10-1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评审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候选人。
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要素评分标准
项目经验(30分)
服务经验(20分)
应选人具有全国或XX省省内残疾人保险项目服务经验的,每个项目得10分,最高20分。
注:上述项目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服务协议。
索赔经验(10分)
应选人协助政府或企业处理索赔的经验,每处理一个理赔金额50万元以上的赔案案例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赔款支付证明,赔款计算书等。
综合实力(15分)
企业信誉(5分)
应选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荣誉或信誉评价(业务方面),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