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办理行动身分识别服务(Mobile ID)业务自律规范(9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9-23
第一条
为使保险业办理行动身分识别服务( Mobile ID)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有一致性之规范,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特订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自律规范所称行动身分识别服务(Mobile ID)验证,係指保险业经取得客户同意后,由客户透过载有 4G/5G 门号(或配合电信业者更新之最新技术) SIM 卡之行动装置,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向客户所属之电信业者,以客户之行动电话号码、身分证号码及生日,与电信业者之行动门号租用人申办资料比对,确认为一致,所进行之身分验证作业。
第三条
办理本业务之作业范围:
一、 财产保险业得结合行动身分识别服务( Mobile ID)验证办理下列作业:
(一)签署要保书
1.要保人及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之保单,且具行为能力之本国自然人。
2.适用范围详如附表一。
(二)签署理赔申请书
1.被保险人以具行为能力之本国自然人为限。
2.适用范围详如附表二。
二、 保险业办理取代保全电访确认作业:
(一)不限要保人及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之保单,且以具行为能力及未满 65 岁之本国自然人为限。
(二)排除法令明订需以电访确认项目,适用范围详如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