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勘与物损(7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7-14
交通事故造成物产损坏的,较多发生在第三者责任险赔案中,具有因其涉及面广而不易掌握或易于扯皮的特点,较常见的有车辆所载各种货物、道路、道路安全设施、房屋建筑、电力和水力设施、通信通讯设施和设备、树木、牲畜、农田庄稼等。
涉物损案件现场查勘的工作内容
01现场查勘人员在查勘前,应掌握被保险人的全部承保信息,包括特别条款、特别约定、缴费情况等;
02需要保留现场的,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对于能够提取受损财物样品的案件,应及时提取受损财务的样品,保留证据,以便需要时送交有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如过火的钢铁产品、过水的食品、药品等;
03尽可能的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目击者证词、被保险人询问笔录、录象摄影资料等;对查勘中能确认的受损财产清单、损失数量或损失程度等内容均要求被保险人当场签章确认,作为以后理赔的依据之一,以免现场清理完毕后被保险人改变原有说辞;
04查勘过程中要注重对损失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了解、反映和记录,注重证据和信息的收集,不要过早涉及赔与不赔的保险责任认定问题,以免被保险人过早的不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财务帐册;
05要求被保险人尽快提供一次性受损财产索赔清单,尽量避免被保险人不断追加索赔情况的出现;对于损失财产种类、数量较多的事故,在初步查勘现场后,出具正式损失核定清单”前,应要求保户先行提供“受损物品清单”,并签字确认,锁定受损范围,以避免在定损和谈判过程中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