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勘七类案件查勘要求(8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7-16
现场查勘分为七类案件,分别要求如下:
1、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的查勘要求:
(1)尽可能在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第一现场,对事故尚未控制住或保险车辆及人员尚处在危险之中且公安交警人员未到现场的,应采取积极的施救、保护措施,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抢救。但切记不能变动肇事车辆事故现场,特别是两车相撞或人车相撞,随意变动现场会导致公安交警在责任认定时认定变动现场的车辆一方负全部责任。如果客户报案时第一现场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清理完毕,车辆、财产、伤者已经转移,对下述事故仍然要查勘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提高第一现场的 查勘率。①两车及两车以上机动车辆碰撞事故且损失重大的,应坚持到第一现场寻访目击证人,搜索碰撞地点车辆、财物遗留物、擦痕、人员伤亡的血迹等并拍照存档。②单方事故无论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受理,是否出证,凡涉及车辆碰撞固体静止物,如公路护栏、公路中间隔离带、树木、农田、山坡、建筑物等必须到第一现场查勘、 拍照,掌握第一手资料。没有第一现场的双方事故要求模拟现场,查看碰撞痕迹、变形程度、碰撞高度等是否吻合。
(2)查明出险时间,了解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要询问调查肇事驾驶员、肇事地点附近目击者、伤者治疗住院的确切时间等。
(3)查明出险地点,既可以请肇事驾驶员指证地点,更需到肇事地实地调查、拍照,对肇事地点前后报案不一致及谎报地点的,更要仔细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