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试点方案(3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7-04
一、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马铃薯保险的保险对象:
(一)马铃薯种植的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的种植大户;
(二)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二、保险标的
符合下列种植条件的马铃薯(不含种植在家前屋后、零星土地的马铃薯),可作为马铃薯保险的保险标的:
(一)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四)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马铃薯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保险标的)。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马铃薯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5%(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雪)灾、低温、连阴雨、旱灾造成马铃薯倒伏、茎秆折断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