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服务规范(7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7-03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失能 disability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人体的某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正常的活动能力受到限制或缺失。 参考《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医保发〔 2021〕 37号)
3.2老年人失能评估 disability assessment for the elderly
对老年人失能(3.1)程度的判定。
3.3失能等级评估 disability level assessment
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对评估对象失能(3.1)程度的分级评估。 参考《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医保发〔 2023〕 29号)
4 基本要求
4.1 评估机构及设备设施
4.1.1 应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正式运营至少 3 个月。
4.1.2 应配备专业失能等级评估人员(含评估员和评估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