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事项服务指南(15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7-18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BXGS0020
(一)项目名称
保险公司申请非公开募集次级定期债审批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08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
(三)受理机构
属地监管的保险公司申请非公开募集次级定期债:江西银保监局
(四)决定机构
属地监管的保险公司申请非公开募集次级定期债:江西银保监局
(五)审批数量
无限制(无数量限制)。
(六)办事条件
1.开业时间超过3年;
2.经审计的上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定期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