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种植保险试点方案(3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6-10
一、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油菜种植保险的保险对象:
(一)油菜种植的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面积不低于 20 亩的种植大户;
(二)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二、保险标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油菜种植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油菜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以油菜种植的实际物化成本为基础,暂定每亩保险金额XX元/亩,保险费率XX%, 保费 XX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