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隆化县地方财政大棚草莓种植保险条款(7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5-30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种植的大棚草莓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大棚草莓”):
(一) 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草莓品种;
(二) 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密度符合当地农业技术部门规定的标准,且在温室大棚内种植;
(三)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行洪区、蓄洪区;
(四)生长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大棚草莓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第三条 下列大棚草莓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 种植在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自留地、堤外地、生荒地的;
(二)处于政府行蓄洪区内的大棚草莓或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三)不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大棚草莓植株损失,且植株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风灾、雹灾、冻灾、雪灾、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山体滑坡、泥石流;
(二) 火灾、 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三) 病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