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补贴性小麦种植保险条款(2024)(14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5-01-06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所涉及到的保险合同由投保单、投保分户清单、保险单、承保分户清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本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保 险 标 的
第三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麦,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小麦”),投保人应将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小麦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符合当地种植技术操作规程,出苗正常;
(二)规模经营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种植面积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