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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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行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和XX区应急管理厅职责,在分析20XX-20XX年间XX区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收入、赔付情况等统计资料,听取部分企业、保险公司意见建议,现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一)以XX区政府工作报告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可支配收),作为当年XX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测算基准。
(二)XX区政府工作报告20XX年可支配收入取整,按3.45万元计算。受到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从业人员,20XX年XX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1.死亡的,为上年可支配收入的十二倍即41.40万元。
2.一级伤残(指劳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下同)的,为上年可支配收入的十倍即3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