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农业保险试点实施细则(2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10-12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农业保险扩大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XX区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保险标的及承保机构
第一条水稻、小麦、玉米、茶叶、淡水鱼、小龙虾保险由XX保险XX支公司承保;设施蔬菜、XX肉鸡保险由XX保险XX分公司承保。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第二条大宗农作物保险。
(一)基本险:水稻保额406元/亩、保险费率6%,小麦保额367元/亩、保险费率4.5%,玉米保额282元/亩、保险费率6%。
(二)大灾险:水稻保额394元/亩、保险费率6%;小麦保额283元/亩、保险费率4.5%,玉米保额268元/亩、保险费率6%。
(三)商业险:水稻保额200元/亩、保险费率6%;小麦保额50元/亩、保险费率4.5%;玉米保额150元/亩、保险费率6%。
第三条特色农产品保险。
设施蔬菜保额7500元/亩(其中棚架5000元、棚膜500元、棚内蔬菜2000元)、保险费率2.24%;茶叶保额1000元/亩、保险费率5%;淡水鱼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4%;小龙虾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6%。817肉鸡价格指数保险价格3.75元/斤,每只鸡定重3斤,保费0.3元/只;817肉鸡养殖保险保额8元/只,保费0.32元/只。
三、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责任根据保监会备案后的保险产品责任确定,涉及财政补贴类险种,应涵盖中央及省相关文件规定的保险责任,详见相关保险公司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