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开州区巨灾保险实施方案(9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09-06
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巨灾保险的实施意见》要求,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健全灾害管理和民生救助体系,切实落实政府惠民政策,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巨灾保险主要内容
(一)保障范围。
1.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内因洪涝、干旱、大风、雷击、冰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及森林火灾、水库溃坝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内因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传染病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内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传染病病种,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