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10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07-18
一、银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产品设计方面
1.产品多层嵌套,结构复杂,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材料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善。
2.结构性存款假结构,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
3.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区间测算不科学合理,存在诱导性表述。
(二)营销宣传方面
1.不当宣传和误导销售。对产品和服务宣传时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对资产管理类产品未来效果、收益等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相信或有理由相信金融产品和服务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
2.有意针对低收入人群开展信用卡业务,发展高风险用户。如过度向没有还款能力的在校大学生营销信用卡,额度管控不审慎;为资信状况不佳或已有多头授信的客户发放高额额度;过度营销分期业务。
(三)产品销售方面
1.未对消费者进行适当性测试而销售产品;代客操作风险评估或不当引导消费者提高风评等级,以达到推销高风险理财产品目的;销售的产品风险等级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将私募产品销售给非合格投资者,如将信托等私募产品分拆,销售给非合格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