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失能保险条款(10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4-06-26

总则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合同的成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经保险人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 投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第四条 被保险人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时年龄为十六周岁(含)至六十五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五条 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障内容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或者遭受意外,并以该疾病或意外为直接、完全原因而导致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持续经过等待期(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载明于本合同中)后,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当地政府指定、保险人认可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自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保险人自等待期届满时起按月给付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给付期限为 12 个月。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个人失能保险条款(10页).pdf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