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险协议(4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05-28
甲方(投保人):
乙方(XX承保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XX省政府采购中心与XX保险公司XX省分公司签订的《XX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险框架协议》,就甲方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同时适用乙方的《XXXX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乙方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以本协议及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为准,协议中的内容与条款不符的,仍应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一条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具体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公室电话、单位地址详见被保险人员清单。
第二条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保费标准
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以乘客身份搭乘以下交通工具(不含国际航线)遭受意外伤害,乙方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额。
序号保障项目保险金额
(万元)保费标准
(元/人/年)
1飞机意外身故/残疾
2火车(含地铁、轻轨等其他轨道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
3轮船(含其他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
4汽车(含客运汽车、旅游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意外身故/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