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责任险条款(7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05-15
一、 总则
鉴于被保险人已支付或已同意支付保险费,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或“我们”)基于已收到的全部信息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约定由XX在本保险单的约定条件下向被保险人提供以下保险保障,但前提是本保险单须经XX授权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 保险责任
在所有底层保险因赔付而用尽后,除非本保险单的条款、条件和批单中另有明确规定,XX应依照底层保险单中的条款、条件、除外责任和批单以及任何其他底层保险中所包含的或通过批单增补的所有限制、限定或除外责任,对超出所有底层保险的损失,赔偿给被保险人。
除非本保险单中另有明确说明和/或约定,本保险单的保障范围不得超出任何赔偿责任限额减少或用尽的底层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 扩展保险责任
1. 下落条款
如果底层保险人已付或应付的赔偿已部分或全部用掉了底层保险的累计赔偿责任限额,而相关赔偿在本保险单的承保范围内,XX将根据底层保险单中的条款和条件:
(a) 在部分用掉底层保险的累计赔偿责任限额的情况下:支付超出赔偿责任限额减少的底层保险赔偿责任限额的部分;或
(b) 在全部用掉底层保险的累计赔偿责任限额的情况下:在声明表所规定保险期限的剩余期间内,将本保险单当作底层保险,但本保险单仅支付超出底层保险所载明的免赔额或自赔额之上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