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公司特别约定(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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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特别约定,作为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保险合同、保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险单生效时间为投保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三、保险责任
1.投保人违反所投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罚没情形的。
2.投保人在所投项目中中标后,未按交易中心规定要求缴纳交易平台服务费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罚没情形的。
3.保险条款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四、退保处理
1.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可进行退保;
2.开标前项目发生流标、终止的,可进行退保;
3.开标后项目发生流标的,可进行退保;
4.除上述 3 种情形外均不予退保。
5.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五、线下理赔材料提供如下:
1.索赔申请书;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投保人违约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