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14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4-04-18

序号

项目名称

设立单位

设立依据

征收标准

征收方式

征收程序

返还时间

1.投标保证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14页).pdf

所需圈币:65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