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服务规范(13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03-27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的人员要求、 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居家照护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长期护理保险 long term care
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 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
金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3.2居家照护 home care
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为失能人员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
3.3定点照护服务机构 contracted home care service institution
经医保经办部门认定, 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
3.4服务对象 service object
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经评定符合享受待遇标准, 有上门照护需求的居家失能人员。
4 人员要求
4.1 服务人员应包括管理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养老护理人员。
4.2 管理人员应熟悉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 积极配合照护服务工作。
4.3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从业资质, 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等相关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