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实施细则(10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02-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鼓励区市因地制宜开发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促进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完善XX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是指省、市两级财政部门对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承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给予奖补。承保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三条 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工作遵循“突出地方主责、体现激励导向、助力乡村振兴、循序渐进实施”的原则,以保险承保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以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投保主体自主自愿为前提,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发挥区市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的主体责任和主动性,在区市财政给予特色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基础上,省、市财政给予奖补支持。
第二章 补贴政策
第四条 鼓励区市因地制宜开发地方特色保险产品,纳入省、市财政奖补支持的保险险种,应符合我省农业产业政策导向,具有一定产业规模且农户投保意愿强烈,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