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车险直赔服务管理办法(6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4-03-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直赔服务定义
直赔服务是指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XX保险”)通过与汽车服务商(如汽车4S店、汽车综合修理厂、汽车玻璃店等)建立合作关系,XX保险的被保险人不向修理单位直接支付修理费用,而委托修理单位直接向XX保险索赔,所得赔款冲减被保险人应交的修车款的赔付服务方式。
第二条 开展直赔服务的目的
利用XX保险和汽车服务商双方的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与汽车相关的全方位服务,维护优质、稳定、忠诚的客户群,促进车险业务的稳健有序发展。
第三条 直赔服务中心职能
直赔服务中心是XX保险派出相应理赔人员驻点工作,设立在汽车服务商修理场所内的客户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能是:
(一)为XX保险客户提供车险理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赔服务),具体包括:
1.负责XX保险客户服务部门调度的事故车辆查勘定损工作;
2.负责XX保险客户索赔资料收集、缮制、赔款结算、结案归档、车险咨询等工作。
(二)宣传XX保险的产品和服务优势;
(三)对非保险事故,以优惠的收费标准为XX保险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汽车相关服务;
(四)客户信息、配件价格的收集、维护等。
第二章 直赔服务中心的设立
第四条 直赔服务中心设立的条件
(一)对汽车服务商的要求
1.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汽车生产厂的特约许可、税务登记、工商年检等),具备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合格的一类维修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