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海水网箱水产养殖风灾指数保险条款(8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3-12-19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海水网箱水产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网箱水产”),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网箱水产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养殖地点、放养规格、养殖密度、混养比例、养殖设施等均符合行业水产养殖技术规范;

(二)养殖户要具有一定的水产养殖经验,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

(三)具有完整的养殖日志记录,各类投入品的购买凭证及产品销售记录必须保存齐全。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网箱水产所在区域遭遇热带气旋且保险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标准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指数是指最大十分钟平均风速,以气象部门审核发布的保险网箱水产所在区域的气象站观测的数据为准,保险网箱水产所在区域设有多个气象站点的以本保险合同指定的站点为准,气象站点名称、编号及观测站址须在保险单中载明。起赔标准是指最大十分钟平均风速≥ 24.5 米/秒(风力 10级),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网箱水产所在区域的气象站由于站点仪器损坏、导致气象数据无法正常获取,以离保险网箱水产最近距离的气象站观测数据代替,但须经气象部门审核认定。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某省海水网箱水产养殖风灾指数保险条款(8页).pdf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