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农业保险承保电子化服务规范(7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12-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为简化投保手续,缩短承保流程,提升农业保险承保的全流程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无纸化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XX地区农业保险电子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试点范围 XX地区享受财政补贴的养殖业保险、种植业保险、林木保险等相关政策性农业保险适用承保电子化流程,对于投保农户有特殊需求的,保险公司可同时使用纸质单证承保。
商业性农业保险承保电子化相关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电子承保流程
第三条 信息录入 保险公司可通过移动终端、服务电话、公司官网等形式采集投保信息,投保信息应包括:
(一)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户、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单证,此项非必填项)等;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除提供被保险人上述信息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员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单证,此项非必填项)等。
(二)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险种、投保数量、标的地址(应详细到村一级)或标的识别码(能繁母猪、奶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