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绑架及勒索保险条款(10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11-23
总则
第一条 鉴于投保人缴付保险费, 本公司基于投保人申请投保时所作的保证和陈述及所提供的书面声明和材料, 同意在保险责任限额内, 对因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而给被保险人直接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保险事故
第二条 保险事故包括以下任一情况:
1. 被保人员遭到绑架或声称遭到绑架;
2. 勒索:
(1) 被保人员遭到人身伤害勒索;
(2) 被保人员遭到财产损失勒索;
3. 被保人员遭到非法拘禁;
4. 被保人员在搭乘飞机、汽车或船舶的旅途中遭到劫持。
保险责任
第三条 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在投保人按照约定支付保费且保单生效后,保险人承担下列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保险责任, 以保险单明细表“保险金额”项下载明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一) 赎金
被保险人直接因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而支付的赎金。
(二) 赎金运送损失
因发生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或被保人员正式授权的人员将赎金运送至索取赎金方途中,由于赎金失踪、被没收、损毁、或被不当挪用所致的赎金运送损失。
(三) 顾问费用
因保险事故而支出的危机管理顾问和咨询费用以及事前危机管理顾问和咨询费用。
(四) 所有其他费用
被保险人或被保人员因发生保险事故而在事故期间产生及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支出或费用(保单明细表中载明的“所有其他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
1. 被保险人或其他被保人员因收到线人提供的与保险事故相关的线索而向其支付的赏金;及
2. 被保险人或被保人员因支付赎金而向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 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