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保险条款(1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3-11-15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以下简称“附加险”)须附加于保险公司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主险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险相关者,均为本附加险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险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条款无效,本附加险条款亦无效。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投保人依约交纳本附加险对应保险费的情况下, 在保险期间内, 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或周围地区,因被保险人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和相似物发生意外事故并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的约定负责赔偿。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保险条款(1页).pdf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