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火灾风险点指南(11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10-20
一、火灾风险点指南之三种行为火灾风险点
用火行为
1.卧床吸烟、酒后吸烟,随意丢弃烟头。
2.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随意放置,在阳光或高温物体周边长时间暴晒和热辐射,小孩随意拿取点火玩耍。
3.室内点蜡烛、焚香、烧纸以及农村室外烧垃圾等使用明火行为。
4.在禁止区域、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5.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馆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施工作业。
6.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行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动火作业。
7.明火作业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
8.明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
用电行为
1.选用和购买非正规厂家生产或没有质量合格认证的插座、充电器、电线、电热毯、电动自行车、电暖气、电炉子等电器产品。
2.除冰箱等必须通电的电器外,在人员长时间离开时未进行关机断电,使其长时间通电过热或发生故障;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长时间充电或边充电、边使用的行为。
3.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未单独供电,电线未独立敷设。
4.高温灯具、大功率电器等用电设备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或与可燃物距离过近。
5.电源插头与电源插座接触不实,固定插座松动;移动式插座老化或者串接、超负荷使用。
6.拆装、改造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电动车,扩大电容,增加续航里程;在室内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从室内拉“飞线”充电,将带有蓄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建筑内;使用不匹配或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
7.配电箱(柜)、弱电井、强电井内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一起,堆放易燃可燃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