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XX市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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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 教体艺〔2008〕 2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 9 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校方责任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精神,我局今年继续通过招标形式选择承保机构实施统一投保, 共同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现就做好我市 20XX- 20XX 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保机构

XX市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中标承保机构共有四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二、承保周期

承保周期为 20XX年9月1日至 20XX年8月31日共三年。

三、区域划分

承保机构 承保区域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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