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保险事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11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8-18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保险事务(120500)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基本学制
3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各类保险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培养从事保险销售、客户服务、保险初级业务等一线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
序号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专业(技能)方向
1保险业务员(直销)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保险销售
2电话销售员
3柜面客户服务员
保险客户服务
4呼叫中心客户服务员
5出单员
保险初级业务
6理赔查勘员
说明: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专业(技能)方向取得1或2个证书。
六、人才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职业素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
2.具有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4.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善于与人沟通。
5.具有一定的自制能力和抗挫折能力。
6.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