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员工及其亲属长期照顾保险方案办理说明资料(3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7-27
一、本保险开办之缘由
为期各机关学校公教员工及其亲属自费投保长期照顾保险时,能获得较适当保障内容,经由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以公开徵选方式,由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获选办理本保险业务。
二、本保险之主办单位及承办保险公司
本保险之要保单位为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务人员协会,徵选作业由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主办,由人寿获选承作。
三、本保险之办理期间
自年2月22日0时起,至年2月21日24时止,期间3年。
四、本保险适用对象资格
(一)中央及地方各机关、公私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现职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之父母)。
(二)前款现职员工应包含下类各类人员:
1.各机关公务人员、雇员及技工、工友。
2.各级公私立学校教职员工。
3.公营事业机构员工。
4.聘僱人员。
五、年龄限制及缴费年期
(一)心守护公教团体长期照顾健康保险(实物给付型保险商品):0岁至80岁,缴费年期为1年(不保证续保)。
(二)心守护公教长期照顾终身健康保险(实物给付型保险商品):缴费年期共分为10年及20年期,其中10年期最高投保年龄为80岁、20年期为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