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保险条款(互联网版)(5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3-07-13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标人(见释义一)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招标人(见释义二)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开展的招标项目,均可适用本保险。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产生直接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见释义三)内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不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

(三)投保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见释义四);

(四)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参与投标;

(五)投保人违反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动、恐怖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击;

(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三)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四)洪水、台风、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投标保证保险条款(互联网版)(5页).pdf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