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附加教学实训责任保险条款(1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7-10
总则
第一条 凡投保了保险有限公司《 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被保险人,均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被保险人组织或安排的校内教学实训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主险合同已经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
第四条 本附加险合同不改变主险合同项下的责任限额和免赔额。
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附加险属于对应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附加险条款内容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