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香港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单(2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6-21
保险单编号:
批单种类: 保單取消
被保险人:
证件号码:
行驶证车主:
保险车辆情况
车辆登记号码:
厂名型号:
VIN 码/车架号:
发动机号:
使用性质:家庭自用
机动车种类:
核定载客: 制造年份:
承保险别 保险责任限额/每次事故 承保险别 保险责任限额/每次事故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人民币 180,000 元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人民币 18,000 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人民币 18,000 元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人民币 1,800 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人民币 2,000 元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人民币 100 元
退保保费
港币 元 或人民币 元
保单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生效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港珠澳大桥香港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