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7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5-1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十二五”以来,我省洪涝、干旱、风雹、台风、低温冷冻等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全省平均每年有XX万人不同程度受灾,XX万间因灾倒损民房需要恢复重建,年均直接经济损失约XX亿元,冬春期间有XX万左右受灾困难群众需要政府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各类自然灾害及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意外事故,造成人民群众人身伤害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着群众的生产生活。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转变传统单一的政府救灾救助模式,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对于加快构建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该险种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以设区的市为投保主体,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