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冻肉条款(C)(不适用于冷藏、冷却或鲜肉)(5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4-10
承保危险
1 本保险承保下列危险, 但以下第 4、5、6、7 条另有规定者除外:
1.1 保险标的之毁损或灭失合理归因于:
1.1.1 火灾或爆炸
1.1.2 船舶或驳船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
1.1.3 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
1.1.4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与水以外之任何外界物体之碰撞或接触
1.1.5 在避难港卸货
1.1.6 制冷机器故障造成停机不少于连续 24 小时
1.2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保险标的之毁损或灭失
1.2.1 共同海损牺牲
1.2.2 投弃
2 本保险承保因避免保险事故所致损失而产生的且依据运送契约及适用之法律与惯例理算确定之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但下列第 4、5、6 及 7 各条款及其他除外事项不包括在内。
3 本保险另对被保险人在运送契约内“双方过失碰撞条款”所负之责任,按照保单应付之比例额予以赔偿。倘船舶所有人依据该条款要求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即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费为被保险人就该赔偿提出抗辩。
除外事项
4 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保下列事项:
4.1 归因于被保险人之故意不当行为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4.2 保险标的之正常漏损、重量或容量之正常减少,或自然耗损。
4.3 由于保险标的之包装或配制不固或不当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款 (本条款 3 4.3 所指之「包装」包括集装箱或底盘内之堆放,但此项堆放以完成于本保险生效前或由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所为者为限)。
4.4 由于保险标的之固有瑕疵或本质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温度变化而造成的毁损灭失或费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