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农险河南省商业性谷子种植天气指数保险条款(5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3-16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从事谷子种植生产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与被保险人保持一致。
保险标的
第四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谷子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谷子”):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
求;
(二)种植地块位于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非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第五条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合同约定的倒伏指数、干旱指数和连阴雨指数中任一指数高于的对应指数触发值时,视为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期间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倒伏指数:倒伏指数(Li)=∑(有效风速-10.8)(i≤66)倒伏指数是指约定统计期间内的有效累计日最大风速差,统计为抽穗期和灌浆至成熟期,即统计自8月11日0时始至10月15日24时止,当实测日最大风速超过6级风速(10.8米/秒)以上为一个有效风速。
(二)干旱指数:干旱指数=∑(无效降雨天数-10)干旱指数是指约定统计期间内连续超过10日无效降雨,统计为保险谷子整个生长期,即统计自5月25日0时始至10月15日24时止,当日降雨量小于5mm(不含)为无效降雨。
(三)连阴雨指数:连阴雨指数=∑(有效降雨天数-3)连阴雨指数是指约定统计期间内连续超过3日均有效降雨,统计为抽穗期和灌浆至成熟期,即统计为自8月11日0时始至10月15日24时止,当日降雨量大于5mm(含)为有效降雨。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