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11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3-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XX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X财产保险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独立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至少为 3 名,并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3。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保险行业特点和自身发展阶段特点,选择具有财务、会计、金融、保险、精算、投资、风险管理、审计、法律等专业背景或经历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不断优化董事会专业结构,提高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