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蔬菜设施大棚棚膜保险实施方案(3页).pdf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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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蔬菜产业,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增强蔬菜产业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国保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等文件及省、市蔬菜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财政保障、市场运作、协调推进”的原则,推进我县蔬菜设施大棚保险工作,促使农户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保险方案
(一)保险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钢架大棚蔬菜种植的农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二)保险标的
基地蔬菜钢架大棚集中连片面积在5亩及以上,符合政策性奖补大棚建造技术要求,投保时能够正常使用的蔬菜设施大棚,包括冬暖式大棚、连栋大棚、单体大棚等棚型。
(三)保险责任
因火灾、雷击、暴雨、洪水、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暴雪、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蔬菜设施大棚棚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四)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按大棚实际建成年份分别确定,20XX年建成的2000元/亩,20XX年建成的1500元/亩,20XX年建成的1000元/亩。
(五)保险费
各种棚型结构棚膜采用统一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为4%。根据蔬菜设施大棚的建成年份确定年保费标准如下:
建成时间保险金额
(元/亩)保险费率(元保险费/亩)
20XX年(第一年)20004%80
20XX年(第二年)15004%60
20XX年(第三年)10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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