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责任险保险合同(7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10-31
甲方(采购人、投保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保险人):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
住所地:
乙方于_20XX_年XX月XX日参加了XX市XX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的“不动产登记责任险(项目编:XXXXXXXXXXX)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不动产登记责任险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投文件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服务名称:不动产登记责任险
2.被保险人: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XX市XX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机构调整等原因,被保险人包括保险期间及追溯期内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的两被保险人前身机构。
适用条款:本合同所附XX保险公司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条款。
3.保险期间及索赔方式:
(1)保险期间:1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2)追溯期:21年,自保险期间起始时间向前追溯21年。
(3)索赔方式:保险期间内索赔制。
4.赔偿限额: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5.免赔额:无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