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通知(9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2-10-13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XX政发[20XX] XX号)。《XX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财金(20XX0XX号)、《XX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财企[20XX XX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涉农贷款信贷规模,推进保证保险业务开展,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开展了“政银保”业务,并同中国建设银行XX省分行、中国银行XX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XX省分行等11家银行和泰山保险。信达财险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X省“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了以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为导向,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证保险为保障的“政银保”业务合作贷款体系。为解决融资难问题构筑平台。根据《协议》内容和有关政策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银保”基本定义

(一)“政银保”含义。

“政银保”贷教保证保险业务是指

由财政、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风险分担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时,由保险公司承保。保费总额财政补贴50%, 对保险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发生的赔偿损失超过150%的部分,由财政按照50%的标准给予风险补偿;对贷款本金损失,由财政、银行、保险公司按照3:2:5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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