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养殖保险方案(3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8-09
一、保险标的
1.饲养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
2.投保兔只在10日龄以上(含);
3.投保兔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疾病、营养良好,饲养密度合理,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县(市、区)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且有记录;
4.投保兔只养殖场建场一年(含)以上,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圈舍内光照、温度、相对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场舍定期消毒,且圈舍间的间距合理;
5.兔存栏量在500只以上(含)或年出栏量2000只以上(含);
6.养殖场地及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规范,且在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行洪、蓄洪区。
以村为单位集体投保的兔养殖户,亦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
1.风灾、暴雨、洪水、冰雹、雷击、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
2.火灾、爆炸、建筑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病毒性出血症、疥癣病、球虫病、魏氏梭菌病、葡萄球菌病、仔兔黄尿病、瘫软症、杆菌病、泰泽氏病、溶血性链球菌病呼吸道、消化道等疾病,因病死亡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