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保险条款(2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7-28
第一条 兹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的保险费, 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过程中遭遇绑架或非法拘禁, 保险人将依据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险项下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按照实际被绑架或被非法拘禁的日数赔偿被保险人。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下列情形之一,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一)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发前已知且已存在的可能导致绑架或非法拘禁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暴乱;
(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未在获知绑架或非法拘禁事件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事发当地警方报告;
(三)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故意犯罪行为;
(四) 被保险人非法滞留境外期间。
第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若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应在获知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事发当地警方报案,取得警方、使领馆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并立即通知保险人或救援机构。 由于被保险人过错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无法确定或损失扩大的,保险人有权对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部分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