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条款(2015版)(4页).pdf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2-06-09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本保险合同所指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指以生猪价格指数为指标,对参加保险的生猪养殖单位的市场价格风险进行保障的保险。

保险标的

第二条凡在从事生猪养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养殖户均可投保本保险,成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一)养殖生猪品种在本地饲养两年(含)以上;

(二)单个场(户)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

(三)被保险人应账册齐备,能够提供规范的养殖档案或饲养记录。

在被保险人养殖场内持续养殖四个月(含)以上,且生长和管理正常的生猪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实际饲养的每批生猪出栏时,出栏月当月猪粮比价平均值低于对标猪粮比价5.8:1(不含)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

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猪粮比价数据以XX省物价局(XX价格监测网,网址:)发布的数据为准。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原因导致保险生猪出场价格下降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对生猪或玉米实施价格管控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江苏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条款(2015版)(4页).pdf

所需圈币:53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