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9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6-10
目 次
1 总 则 2
2 术 语 2
3 服务保障 2
4 服务项目及标准 3
5 服务形式 4
6 服务流程 5
7 服务评估和改进 6
1 总 则
1.1 为加强XX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为,发挥共保体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和风险管理的功能,切实保障投保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共保体保险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投保单位提供的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1.3 保障范围:包括投保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区域范围内,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施工意外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法律服务等费用。
1.4 投保方式:全省新开工和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应以项目为单位参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
1.5 保险费用: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保费由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工程承保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缴纳。
1.6 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结束。
1.7 保险费率: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费率浮动原则。
1.8 共保体保险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除应符合本指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1.9 非共保体保险机构参照此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