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粮食作物基础收益保险实施方案(4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5-10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精神,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全区土地流转,有效保障土地流转农户切身利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生产风险保障和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区土地流转工作步伐,建立粮食作物生产风险分散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承保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麦、玉米可作为本
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1、 XX区区域内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
等农业经营主体种植 50 亩以上的小麦、玉米;
2、在正常时节播种且在投保期间可实现查验;
3、经过政府部门审定或通过引种备案的合格品种;
4、耕作及田间管理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5、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种植在房前屋后、零星地块的小麦、玉米,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均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小麦、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