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人员履行职责承诺书(2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2-04-25
一、理赔工作“五不准”
1、不准与修理厂、医院、被保险人和中介机构人员打麻将。
2、不准接受修理厂、医院、被保险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吃请。
3、不准收受修理厂、医院、被保险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礼金。
4、不准为任何人员,利用职权安排修配车辆。
5、不准要求下属为任何人员,提高定损标准和超额赔付。
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二、理赔工作“八条禁令”
1、严禁编造虚假赔案或在赔案中虚列费用
严禁制作虚假赔案、编造或协助编造虚假理赔单证,或违规在赔案中列支、套取费用。
2、严禁在系统外理赔或篡改理赔数据
处理赔案必须在公司的理赔业务系统中进行,理赔业务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必须保持真实。严禁在理赔业务系统外处理赔案;严禁违规进行报立案注销、恢复、重开赔案操作,或在系统中虚报、隐瞒理赔信息,篡改、删除理赔数据。
3、严禁违规通融赔付或扩大赔付
严禁违反规定通融赔付或在定损、报价、核赔等环节弄虚作假、扩大赔付。
4、严禁越权处理赔案
严禁违反公司授权经营及相关理赔业务规定越权处理赔案。
5、严禁违规处理损余物资或使用查勘车辆
严禁违反规定处理理赔损余物资,或在理赔查勘相关工作以外使用理赔查勘车辆。
6、严禁违规外授理赔查勘定损权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查勘、定损权外包给公估公司、4S店、汽车修理厂等外部机构。
7、严禁收受或索取不当利益
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索赔人、维修企业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借用财物和报销费用,或收受以上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或接受有碍公正理赔的宴请及其他服务。